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22年12月19日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
|